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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務室107年3月至同年6月門診時間表及診療相關事宜

一、本室業於107年3月16日登記為醫療機構,俟取得開業醫療機構執照及各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後,自3月26日開始實施門診診療工作。
二、門診時間及注意事項如下:
        (一)診療服務對象以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及學(員)生。但情況急迫者不在此限。
        (二)門診時間:每周三上午09:00-12:00;每週一、四下午13:30-16:30。掛號截止時間:上午11:45前、下午16:15前。
        (三)就診採現場掛號方式為之。
        (四)就診者應於醫務室公佈之診療時間內辦理掛號,凡未掛號或代人取藥者,不予診療。未經診療,醫師得拒絕處方。
        (五)就診者應依掛號後現場排隊順序依序就診,急診不在此限。
        (六)就診者診療後應親至調劑窗口領藥。
        (七)本表如有新增或修改時間,另行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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